委托人(原告):广州**投资有限公司
被告:**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
案件陈述:**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因承建**项目需要,向原告购买钢材,广州**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约定供货义务,但**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却未按时按约支付货款,截止至2022年1月1日仍有货款1272万余元未支付,故委托我方,诉至法院。
时间线
接案时间:2022年1月2日
实施时间:2022年1月5日
调解结案时间:2022年1月24日
付款方式:分期付款
办案小结:团队接收当事人委托后,立即制定了办案方案,对被告进行有效的财产保全,安排谈判专员与对方进行协商,最终达成调解,立案仅历时19天高效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。